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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483-818830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盟委、行署、两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土地审批、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为两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在门户网站公开12条政府信息,其中,财政预决算2条,部门分工及职能职责2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其他3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受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28件。其中,遗失声明21条,注销公告1个,作废公告6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严格保密审查,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实行“三审三校”(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全年审查各类信息7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乌兰布和示范区国土资源”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规范做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以“便捷高效、互联互通”为目标,优化公开渠道建设,提升信息获取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认真开展局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自查整改,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认真填报网站、政务新媒体及相关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报送备案材料,经自查,全年发布内容不存在网络平台泄密情况。三是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管理工作责任分工、办理流程,工作要求及工作保障措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28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有所欠缺,难以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精细化信息查询的实际需求。

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多元丰富,当前解读方式仍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互动性的解读产品占比相对较低,解读成效亟待提升。

三是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深入,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不高,存在法律条文引用不够精准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收储、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明确公开的具体指标、数据来源以及发布格式,切实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建立多元解读模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制作短视频解读或动画图解,努力提升可视化解读产品占比。

三是着力提升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科室人员信息公开能力的培训,领学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流程和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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