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作用,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财政局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化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升级“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标准,动态调整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推进线上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不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和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动态信息及指南、提醒类消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管委会门户网站栏目及中心政务新媒体账号维护工作,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产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财政政策解读、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深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发布时效性需提升,对热点财政信息的响应速度不够快;三是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公众交流频次偏低、反馈渠道较窄。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三方面改进:一是完善公开目录,围绕财政预决算、惠民资金等重点领域推动信息发布标准化;二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动态确保第一时间公开;三是优化新媒体平台功能,加强政策解读和在线答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一年来,我局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信息公开及时透明的原则,通过高新区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公共服务信息。


通讯员: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