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发布日期:2023-04-2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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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组织单位: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姜庆继
副 组 长:王新虎 魏开武
成 员:侯晓青 王婷 杜佳宁 张在利
承担单位:内蒙古利胜经略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编制小组:
法人代表:刘河芮
技术负责:王鑫峰
审 核:刘河芮
编制人员:宗伟 王鑫峰 梁雪琴 高世琪
目 录
前 言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规划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调查评价体系
(二)建立科学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警能力
(三)综合治理体系
(四)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
五、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与筹措
(一)经费估算
(二)经费筹措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三)强化宣传培训
七、附则
附件: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说明》
附表:
1、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规划一览表
2、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3、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附图:
1、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分布及易发性分区图(1:10万)
2、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10万)
3、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十四五”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图(1:10万)
前 言
为切实做好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现状,在认真总结《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以下简称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由自然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划定了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和防治规划分区,全面部署了四项重点防治工作(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截止2020年末,全区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类型均为崩塌;按规模等级划分:中型4处、小型13处(见表1-1)。
表1-1 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统计表 | |||||
地质灾害类型 | 合计(处) | 特大型(处) | 大型(处) | 中型(处) | 小型(处) |
崩塌 | 17 | 0 | 0 | 4 | 13 |
滑坡 | 0 | 0 | 0 | 0 | 0 |
地面塌陷 | 0 | 0 | 0 | 0 | 0 |
地裂缝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7 | 0 | 0 | 4 | 13 |
(备注:数据为阿拉善左旗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 |
“十三五”期间,经过移民搬迁、矿山治理、动态更新措施,到“十三五”末,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减少至17处。类型均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地域分布(见表1-2)。
表1-2 地质灾害类型地域分布情况(按园区、嘎查)
苏木(镇) | 滑坡(处) | 崩塌(处) | 地面塌陷(处) | 地裂缝(处) |
辖玛拉沁 | 0 | 0 | 0 | 0 |
乌兰布 | 0 | 0 | 0 | 0 |
乌兰毛道 | 0 | 2 | 0 | 0 |
巴音敖包 | 0 | 15 | 0 | 0 |
小计 | 0 | 17 | 0 | 0 |
合计 | 17 |
截止2020年末,全区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灾情等级划分,灾情中4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3.5%;灾情轻13处,占灾害点总数的76.5%。我区地质灾害以灾情轻为主(见表1-3)。
表1-3 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表 | |||||
地质灾害类型 | 合计(处) | 特重(处) | 重(处) | 中(处) | 轻(处) |
崩塌 | 17 | 0 | 0 | 4 | 13 |
滑坡 | 0 | 0 | 0 | 0 | 0 |
地面塌陷 | 0 | 0 | 0 | 0 | 0 |
地裂缝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7 | 0 | 0 | 4 | 13 |
灾情中的地质灾害点共4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主要分布在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嘎查;灾情轻的13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主要分布在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嘎查、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见表1-4)。
表1-4 地质灾害灾情地域分布情况(按镇、苏木)
苏木(镇) | 特重(处) | 重(处) | 中(处) | 轻(处) |
辖玛拉沁 | 0 | 0 | 0 | 0 |
乌兰布 | 0 | 0 | 0 | 0 |
乌兰毛道 | 0 | 0 | 0 | 2 |
巴音敖包 | 0 | 0 | 4 | 11 |
小计 | 0 | 0 | 4 | 13 |
合计 | 17 |
截止2020年末,高新区共有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累计共威胁约22人、119间房及37个设备(主要包括采矿设施、过往车辆),威胁资产约928万元。按危害程度等级划分,无特大型、大型,其中中型4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3.5%;小型13处,占灾害点总数的76.5%。我区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以小型为主(见表1-5)。
表1-5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统计表 | ||||||
地质灾害类型 | 合计(处) | 特大型(处) | 大型(处) | 中型(处) | 小型(处) | |
崩塌 | 17 | 0 | 0 | 4 | 13 | |
滑坡 | 0 | 0 | 0 | 0 | 0 | |
地面塌陷 | 0 | 0 | 0 | 0 | 0 | |
地裂缝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17 | 0 | 0 | 4 | 13 |
危害程度中型的4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主要分布在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嘎查;危害程度轻型的13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主要分布在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嘎查、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见表1-6)。
表1-6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地域分布情况(按镇、苏木)
苏木(镇) | 特大型(处) | 大型(处) | 中型(处) | 小型(处) |
辖玛拉沁 | 0 | 0 | 0 | 0 |
乌兰布 | 0 | 0 | 0 | 0 |
乌兰毛道 | 0 | 0 | 0 | 2 |
巴音敖包 | 0 | 0 | 4 | 11 |
小计 | 0 | 0 | 4 | 13 |
合计 | 17 |
(二)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十三五”期间,高新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局、各园区、嘎查(村)地质灾害行政主管部门的三级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使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组织保障体系。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和抢险工作等各项工作,强化落实了汛期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为汛期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了保障。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在全区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危险大的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建立了自上而下的预警系统。针对目前掌握的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设立警示牌;落实了各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与相关园区、嘎查(村)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形成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共同监测防治机制,逐步完善了高新区的群测群防体系。
3、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十三五”期间,每年汛期内,高新区自然资源局与高新区气象局联合开展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向各园区、嘎查(村)监测人员发送气象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发布短时间和局地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信息,快速有效地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准确的气象信息,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成功预报率。
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
“十三五”期间,进行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于每年汛期前发放。
5、地质灾害汛期检查工作不断加强
为了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检查、排查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单位每年汛期组织检查组,进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保证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制度化。
6、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成绩显著
(1)宣传培训
“十三五”期间,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利用每年的“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开展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累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教育58场,培训教育504人。详见下表4。
表1-7 “十三五”地质灾害宣传教育情况表
发生年份 | 宣传教育场次 | 参加人数 |
2016 | 11 | 78 |
2017 | 9 | 89 |
2018 | 13 | 124 |
2019 | 15 | 112 |
2020 | 10 | 101 |
合计 | 58 | 504 |
(2)应急(预防)演练
严格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汛前区、各园办、嘎查(村)三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各级应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5年全区共举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4场,培训演练人数214人。详见下表5:
表1-8 “十三五”地质灾害应急(预防)演练情况表
发生年份 | 应急(预防)演练场次 | 参加人数 |
2016 | 9 | 24 |
2017 | 11 | 36 |
2018 | 13 | 78 |
2019 | 10 | 50 |
2020 | 11 | 31 |
合计 | 54 | 214 |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形势
全区现在共有地质灾害17处,但灾害点处于动态变化中,直接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灾任务较艰巨。防治工作面临形势如下:
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生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的只要外在因素有地表水、地下水、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其中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主要因素。阿拉善左旗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时空分布上不均匀。
房屋修建、矿山开采等引起斜坡失稳:高新区自成立以来,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但由于不合理的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不同程度的破坏了地质环境,人为改变了原来稳定的斜坡形态和受力状态,使斜坡上部土体因失去下部的支撑力而向临空面方向变形和滑移。
道路建设改变地质环境:由于道路建设而破坏斜坡平衡,促使斜坡变形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大批公路,铁路的修建,改变了当地地质环境。
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部分位人口多,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多且复杂的地方,人类活动频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2、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监测预警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偏少;监测设备有待更新和完善,监测手段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在精细化预警预报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二是专业化监测点主要以地表位移为主要监测内容,通过监测设备的运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尚未形成成套的模式和规律,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全区、园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装备配置不足,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年龄老化,更新困难,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受到制约。目前部分嘎查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紧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队伍人员数量、质量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难以满足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虽然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已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但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资金短缺,群测群防人员补助标准偏低,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还不能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由于高新区财力有限,已确认的重要地质灾害点未能得到及时治理;许多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未能搬迁避让,重大灾害点不能及时勘查治理;监测人员的补贴落实不到位;必须的仪器设备未能配齐,已治理的地质灾害项目缺乏后期维护经费。经费不足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中需要各种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等各阶段包含不同特征要素的报表和统计数据。由于没有科学的统计工具和信息资源库,高新区统计效率较低,完整性和准确性交差,各种前期资料保存不完整也不方便,查找和更新困难,综合利用率低,日常管理流程不规范也不统一。目前高新区缺乏一套集地质灾害基础信息、地质环境调查勘察信息、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群测群防信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信息、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资料、地质灾害数据报表管理等信息为一体的,同时具有集中管理、动态更新、远程查询浏览、信息共享、应急决策等功能的地质灾害防治可视化管理信息系统。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规划编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为核心。尊重自然规律,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依靠科学技术,依法防灾减灾,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类活动聚集地、重要矿区及重大工程建设作为防治重点,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
2、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执行,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高新区和各园区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高新区及各园区管委会的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及探矿、采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
3、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的投入水平相对需求严重不足。因此,要综合考虑不同园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4、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统筹兼顾,进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选择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地丘陵区、矿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区等地区作为重点防治区。对威胁人员众多、潜在经济损失较大的隐患点优先安排工程治理。
5、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做好监测工作,准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使地质灾害的防治与治理协调发展。
6、坚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应急、水务、气象、交通、住建、民政、教体、文旅等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三)规划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在基本掌握全区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区地质灾害排查、监测预警、防治体系和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基本消除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保障。具体规划目标如下(见表2-1):
1、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1)开展阿左旗(含高新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分区。
(2)及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于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将其纳入到群测群防体系。
2、提高预警水平
实现专业自动化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地质灾害预警精度。
3、消除个别隐患点
2025年底,对现有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工程治理及搬迁的方式进行消除,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年内消除。“十四五”期间,高新区将形成积极、主动、有预见性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新局面。
表2-1 “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
工作内容 | 指标 | 属性 |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 ||
(1)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数据库 | 全区 | 约束性 |
(2)建设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套) | 1 | 约束性 |
(3)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处) | 4 | 预期性 |
(4)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巡查、应急调查 | 全区 | 约束性 |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 ||
(1)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 全区 | 约束性 |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1 | 预期性 |
(3)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 1 | 预期性 |
(4)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平台建设 | 1 | 预期性 |
(5)科普宣传与应急能力建设 | 全区 | 约束性 |
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 ||
(1)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处) | 3 | 预期性 |
4、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建设 | ||
(1)基层地质灾害预防队伍建设 | 全区 | 预期性 |
(2)地质灾害预防技术培训 | 全区 | 预期性 |
(3)基层地质灾害预防装备体系建设 | 全区 | 预期性 |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规划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等地质环境条件,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资料,将全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为4个大区:高易发性分区(A);中易发性分区(B);低易发性分区(C);非易发性分区(D)。其中高易发性分区面积222.42km2,中易发性分区面积216.20km2,低易发性分区面积123.21km2,非易发性分区总面积1348.40km2。具体分区见附表2、附图1。
1、高易发性分区(A)——亚区名称: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南部-乌兰布和工业园区-贺兰区高易发区
该区总面积222.42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1.64%,地质灾害以崩塌为主,主要分布自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南部-乌兰布和工业园区-贺兰区,岩土体类型以坚硬岩、碎石土为主。人口集中,交通及基础建设密集,矿区集中分布。矿区开采、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质灾害发育尤为受矿区开采等诱发因素的影响。区内有9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较为严重。
2、中易发性分区(B)——(亚区名称:呼鲁森向德-查干绍荣-哈勒占德勒中易发区)
该区总面积216.20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1.32%,地质灾害以崩塌为主,主要位于呼鲁森向德-查干绍荣-哈勒占德勒地区,半包围在高易发区西侧,岩土体类型以坚硬岩、碎石土、风积沙为主。区内人口相对集中,人类工程经济活动频繁,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地质灾害发生频繁。主要发育崩塌灾害现象,区内现有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相对较小。
3、低易发性分区(C)——(亚区名称: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北部-乌兰德力-哈德陶勒盖低易发区)
该区总面积123.21km2,占全区总面积的6.45%,该区主要位于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北部-乌兰德力-哈德陶勒盖地区,岩土体类型以碎石土、风积沙为主。区内人口相对稀少,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不活跃,地质灾害极少发生。调查期间,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
4、非易发性分区(D)——(亚区名称:高新区西北部-乌兰布和沙漠非易发区)
非易发性分区总面积1348.40km2,占全区总面积的70.59%,主要分布于高新区西北部-乌兰布和沙漠地区,岩土体类型以砂土、风积沙为主。调查期间,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原则上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高易发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中易发区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低易发区及不易发区划分为一般防治区。同时根据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威胁对象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强烈程度做适当调整。若中易发区或低易发区中有重大地质灾害点或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应将此区域调整划入高一级别的防治区。
根据《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阿拉善盟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及现状调查将全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次重点防治区(B);一般防治区(C),具体分区见附表3、附图2。
1、重点防治区(A)——(亚区名称: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南部-乌兰布和工业园区-贺兰区重点防治区)
该区总面积222.42km2,主要分布自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南部-乌兰布和工业园区-贺兰区,岩土体类型以坚硬岩、碎石土为主。人口集中,交通及基础建设密集,矿区集中分布。矿区开采、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质灾害发育尤为受矿区开采等诱发因素的影响。主要发育崩塌灾害现象,区内有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此区内,危害较为严重,建议采取群测群防、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进行防治,同时加强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和环境保护。
2、次重点防治区(B)——(亚区名称: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北部-查干绍荣-哈德陶勒盖次重点防治区)
该区总面积339.41km2,该区主要位于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北部-查干绍荣-哈德陶勒盖地区,半包围在高易发区西侧,岩土体类型以坚硬岩、碎石土、风积沙为主。区内人口相对集中,人类工程经济活动频繁,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地质灾害发生频繁。主要发育崩塌灾害现象,区内现有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相对较小。建议采取群测群防进行防治,同时加强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和环境保护。
3、一般防治区(C)——(亚区名称:高新区西北部-乌兰布和沙漠一般防治区)
该区总面积1348.40km2,主要分布于高新区西北部-乌兰布和沙漠地区,岩土体类型以砂土、风积沙为主。调查期间,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建议加强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和环境保护。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地质灾害防治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划分防治区,分清主次、轻重、缓急,针对不同防治区有的放矢,分步实施。“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在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四大体系建设、工程防治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等方面部署工作,是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调查评价体系
1、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由于地质灾害具有长期动态变化特征,随着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条件的改变,区内地质灾害的数量、特征、类型均会发生改变,为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危害性,需每年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应急、交通运输、水利、气象、教育、旅游、扶贫和安监等部门,开展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水库及其配套工程、旅游区、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区、城中村改造、重要工程建设区等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在洪水、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过后及时进行地质灾害排查,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为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及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结合工程建设开展专项地质灾害调查。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对阿左旗(含高新区)进行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2、地质灾害排查
在阿左旗(含高新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基础上,开展高新区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四到位、八落实”,即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到位;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员、检测记录、两卡发放、监测设施、撤离线路落实。二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等,是否可能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对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认真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加强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评估,在区内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进行工程建设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人口密集区、学校、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等重点防治对象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威胁进行综合评价,细化应急预案,有效指导防灾避险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科学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警能力
1、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重中之重,计划在“十四五”期间联合气象局建立旗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区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平台,初步建成全区、各园区、嘎查(村)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及有地质灾害点的所有行政村,构建完整有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与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事权和财权。
对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使用合适科学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为灾害点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和险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灾害点动态变化、发展态势及险情,调整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将地质灾害引发因素、潜在危险、预警信号、撤离路线、报警电话告知群众。
2、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
新建地质灾害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对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预报的时间和空间分辨率。实现在汛期,特别是强降雨天气时,能根据雨情变化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快速评价和及时预警,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切实保障受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预报的成功率。到“十四五”期末,对现有的多部门互联互通的视频会商系统进行优化提升,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精度。
(三)综合治理体系
1、搬迁避让
“十四五”期间计划以搬迁避让的方式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受威胁居民实施搬迁(避让),以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消除工作。
2、加快实施工程治理
对区内稳定性差、威胁人数多、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内蒙古庆华集团邦特勒煤田地质环境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区、内蒙古宏业集团沟北煤田地质环境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无主矿区等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见附表1),其中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无主矿区崩塌治理预算费用5000万元,由于预算费用较大,故需申请上级财政地质灾害专项资金支持,剩余部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他矿山及企业的灾害治理费用均由责任企业承担。
“十四五”期间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治理任务和费用。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认定,由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委托专业单位认定。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建设、施工单位按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要求进行治理,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和检查。
(四)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
进一步加强各园区、嘎查(村)地质灾害预防队伍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装备,建立健全基层地质灾害预防装备体系。在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推进各园区、行政村地质灾害预防能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巡查,特别是汛期更要加大巡查力度,每年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技术培训和预防演练。
五、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与筹措
(一)经费估算
经计算,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总估算5144万元,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无主矿区崩塌治理工程需申请上级财政支持,其他资金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经费50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经费70万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经费5000万元;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建设经费24万元(见附表4)。
(二)经费筹措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投资需求巨大,因此需要盟行署和区政府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共同筹措解决,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表5-1 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序号 | 项目 | 项目内容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分项估算 (万元) | 总估算 (万元) | |
1 |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 | 地质灾害排查 | 10 | 10 | 10 | 10 | 10 | 50 | 50 | 5144 |
2 |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 群测群防 | 3.6 | 3.6 | 3.6 | 3.6 | 3.6 | 18 | 70 | |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 | 2 | 2 | 2 | 2 | 2 | 10 | ||||
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 | 3.2 | 3.2 | 3.2 | 3.2 | 3.2 | 16 | ||||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平台 | 3.2 | 3.2 | 3.2 | 3.2 | 3.2 | 16 | ||||
科普宣传与应急能力建设 | 2 | 2 | 2 | 2 | 2 | 10 | ||||
3 | 综合治理体系 | 对区内地质灾害点分批治理 | 5000 | 5000 | ||||||
4 | 基层风险防控能力体系建设 | 基层地质灾害预防队伍建设 | 2.4 | 2.4 | 2.4 | 2.4 | 2.4 | 12 | 24 | |
地质灾害预防技术培训 | 0.4 | 0.4 | 0.4 | 0.4 | 0.4 | 2 | ||||
基层地质灾害预防装备体系建设 | 2 | 2 | 2 | 2 | 2 | 10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防灾责任。
(二)加强资金保障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培训
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和演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七、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书、图件,规划图件与规划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高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由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